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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队转业干部在驻汉部队服役期间,配偶符合随军条件,常住户口迁移到武汉市满2年。 夫妻同为军队干部,双方或转业一方原籍或入伍地是武汉市或在驻汉部队服役;未婚或者离异现在驻汉部队服役并符合配偶随军条件满2年。
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、五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、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,经本人要求,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。
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、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,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。适应期内,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、辞退或者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。
与其这样,还不如不办理随军。但因为结婚时你户口不在武汉,后转到武汉的,所以要求你取得武汉常住户口达一定年限后,他转业才能在武汉安置的。至于这个具体年限要求,我不清楚近期是否有变化,前几年要求好像是满3年。
下同)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,由党委、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。
第三十二条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,经师(旅)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、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,是农村户口的,转为城镇户口。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,随军家属可以随调。
可以转到一起,立一个家庭户口本;也可以不转到一起,各自独立立户或与父母亲的户口放一起。只要自己感觉方便就行。
转业随妻子户口安置的要求如下: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;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;配偶取得天津市、重庆市和省会(自治区首府)城市、副省级城市常住户门满2年的;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。
不是的。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安置,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
1、法律分析:家属安置: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,安置地党委、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,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,发出报到通知。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。
2、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: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、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,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、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。
3、法律分析:转业军人安置政策是转业军官、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,由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。
4、士兵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,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安置,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,如果异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,需要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。享受就业补助金。
5、老兵微刊”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、医疗保险金自己交;也可选择计划安置。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,也可选择计划安置。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。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。2010年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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